校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加強高等教育內涵建設,提升高等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培育高等教育教學成果,根據(jù)《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渝教高〔2009〕10 號),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 2021 年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 我校2021年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以下簡稱“市級教改項目”)申報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周期及經費
(一)項目類別
2021 年市級教改項目設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根據(jù)工作需要設課程思政專項和“四新”建設專項。
市級教改項目應深入貫徹全國、全市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緊密圍繞雙城經濟圈教育協(xié)作、高質量體系建設、“三個一流”建設、新型產業(yè)學院建設、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教育教學改革、教育評價改革、質量文化建設、創(chuàng)新型人才培養(yǎng)、 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人才培養(yǎng)模式創(chuàng)新、產教科教融合、實踐育人體系、智慧教育、人工智能+教育、課程教學改革等高等教育教學改革中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開展研究。課程思政專項中將委托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研制課程思政教學指南。“四新”建設專項注重落實“四新”建設目標任務開展研究。鼓勵各申報單位積極整合資源,聯(lián)合開展重大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報研究工作。
(二)項目周期
項目研究時限一般為 2 年。
(三)項目經費
按項目經費來源渠道,市級教改項目分為市級財政資助項目和單位自籌資助項目。
市級財政資助項目由市教委擇優(yōu)遴選一批重大或重點項目予以經費資助。對部分研究效果顯著的重大項目進行持續(xù)滾動重點支持,引導高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培育更多高層次教學成果。重大項目資助 4?萬元/項,重點項目資助 1?萬元/項,承擔單位按不低于 1:1?的標準給予配套資助。單位自籌資助項目由市教委擇優(yōu)遴選立項,項目所在單位原則上按照重大項目不低于 4?萬元/項、重點項目不低于 2 萬元/項、一般項目不低于 1 萬元/項的標準自籌經費給予資助。
項目承擔單位的經費資助(含配套資助)情況將作為下一年度項目申報名額分配的重要依據(jù)之一。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主持人須為在渝高等學校、市教委直屬單位的在職教師、研究人員和管理人員,原則上應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其中,重大項目的主持人應具有專業(yè)技術三級及以上職稱,重點支持知名專家和教學名師牽頭開展重大項目研究。
(二)項目主持人及主要研究人員應具備較強教學能力、較高學術造詣,豐富的教學或教學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學風端正;應承擔過校級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能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和結項。
(三)項目主持人僅限 1?人,重大項目可設 1?名副主持人。重大項目主要研究人員(含主持人)限 9?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主要研究人員(含主持人)限 7 人。
(四)項目主持人僅可申報 1?個項目;主要研究人員參研市級教改項目不得超過 3?項;歷年未結項或立項后被撤項未滿 3?年(自撤項發(fā)文之日起計算)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本項目。
(五)已獲得國家級、省(市)級自然科學基金、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教育科學研究項目立項或國家級相關學(協(xié))會立項的項目不得申報本項目;獲得各級教學成果獎勵后,無新研究內容、無可預期的重要突破的項目不得申報本項目。
四、申報遴選程序
1.?申報初評。各單位組織申報人填寫《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立項申請書》(見附件 4,以下簡稱《立項申請書》), 并根據(jù)申報要求對項目負責人申報資格進行初評。
2.?推薦報送。本項目不受理個人申報。各單位匯總推薦申報項目的《立項申請書》,填寫《2021?年度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立項申報項目匯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項目匯總表》);《項目匯總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加蓋公章后報送至教務科研處1辦公室。
3.?遴選推薦。學校組織專家對各單位推薦申報的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和內容評審,擇優(yōu)推薦至市教委。市教委鼓勵、支持部分推薦申報的重大項目、重點項目通過校內整合、校際整合以及?。ㄊ校╇H整合等方式重組形成重點關注的重大項目,重組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予以立項。各單位申報的重大項目,市教委將專門組織會議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最終立項項目名單由市教委按程序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申報推薦工作,加強宣傳,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學校將組織專門力量對項目負責人申報條件、《立項申請書》內容的真實性、方案的可行性、經費預算的合理性、預期目標能否實現(xiàn)等進行把關。
(二)認真組織填寫《立項申請書》,保證內容真實,無知識 產權糾紛。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取消申報資格。
(三)準確掌握時間節(jié)點。請于 2021 年 5?月?6 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將本單位《項目匯總表》(1 份)和《立項申請書》(3?份)的紙質材料報送至教務科研處1辦公室,電子材料發(fā)送至郵箱304482445@qq.com,逾期視為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水卿梅,42881911;
附件:1.2021 年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1.docx
2.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書附件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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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工商大學派斯學院教務科研處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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