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guī)章與制度。
??? 二、根據(jù)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訂學校教學方面有關規(guī)章制度及各種教學文件。 ?
??? 三、負責教學質量工程建設工作。?
??? 四、負責專業(yè)、課程、教材的建設與管理。 ?
?? 五、負責全校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開展教學研究、舉辦教學研討會;負責組織教育教學成果評獎工作;負責《教學工作簡報》編輯。?
??? 六、負責組織普通全日制本科培養(yǎng)方案和教學計劃的研究與編訂。?
??? 七、承擔學校普通全日制學生教育教學的組織、運行和管理工作。 ?
??? 八、負責全校普通全日制學生的注冊、考試、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 ?
??? 九、負責全校學生實踐教學管理工作。 ?
??? 十、負責實驗教學及實驗室建設規(guī)劃工作。 ?
??? 十一、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管理。?
??? 十二、 負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日常工作。 ?
??? 十三、會同干部人事處審定教師的任教資格,核定教師教學工作量;負責教師的非學歷培訓以及教學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與兄弟學校的教學業(yè)務交流。 ?
??? 十四、會同網絡中心指導、促進教師運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進行教學。 ?
??? 十五、負責協(xié)調學校委托管理的教學資源。 ?
??? 十六、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